本报新余讯 记者何琪报道:“妈妈,‘衣衣不舍’的‘衣’是错别字,正确应该是‘依’字。”近日,新余张女士带上小学五年级的女儿一块到一家取名“衣衣不舍”服装店取衣服时,她的女儿对她如是说。张女士立即对她解释是怎么回事,她的女儿还是不理解说,“为什么每年9月推广普通话活动周期间,学校都要组织同学走上街头像‘啄木鸟’一样去找错别字?”张女士一时显得很尴尬,对女儿微微一笑。之后,张女士致电记者,反映街上出现不少不规范用字店招牌,对青少年的学习和认知造成一定误导及干扰,有关部门应予以重视。
篡改词语的店名随处可见
为此,记者走访街头发现,新余一些商家为了吸引消费者眼球,在店名上可谓费尽心思,不吝使用错别字、谐音字,不仅有损城市品位和形象,而且违反了《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相关规定,希望商家能尽早改正。
在新余站前西路延伸段一家店铺大门上方,一块招牌上赫然写着“一步道味”(一步到位)字样,是一家火锅城的名字。继续往前走,一家餐馆取名“简朴寨”(柬埔寨),一家理发店取名“顶头上丝”(顶头上司),一家酒店取名“食家庄”(石家庄),一家小超市取名“芙满门”(福满门)。在仙来西大道燕子山附近,一家服饰店取名“衣衣不舍”(依依不舍),一家饭店取名“食为轩”(食为先)。解放东路一家粥店取名“粥绝纶”(周杰伦)。胜利路一家粥店取名“知粥尝乐”(知足常乐),一家小型丰胸商品店取名“挺挺玉立”(婷婷玉立)。人民北路一家理发店取名“佳剪尘除”(加减乘除)。城北广场一家酒店取名“食全食美”(十全十美),等等。
“另类”店名意欲吸人眼球
记者注意到,这些“另类”店名有的是套改成语或词组,有的是词语的谐音。对于这些店名,市民一片嘘声的同时,店主则纷纷表示就是为了吸引顾客眼球,让顾客印象深刻。另外,一些市民还表示,用谐音起的店名,显然曲解了原来的词义。成年人看了可能觉得幽默,会加深印象,但对正在接受新知识的孩子来说影响太大,对他们可能起到误导作用。
此外,有些谐音还显得很庸俗,不健康,应该引起有关部门的关注。一家专门销售小礼品取名“岂有此礼”(岂有此理)的商店主人直言不讳地说,看见许多商家对“怪店名”都很好奇,所以也纷纷效仿,希望朗朗上口的好店名能带来好生意。
用字不规范易误导青少年
针对街头店名用字出现的这些“乱象”,不少市民,特别是一些中小学教师和家长表示很担心,因为这会误导中小学生。市民张女士表示,谐音店名“篡改”了成语、俗语,容易对小孩的学习和认知造成误导、干扰。“我家小孩现在总把‘依依不舍’写作‘衣衣不舍’,说是
在街上看到有店面就是这样写的。”张女士说,店招也是一座城市的门脸,最能反映一个城市物质和精神文明程度,青少年正处于接受外来信息和教育的旺盛时期,很容易被误导,希望有关部门尽早给予治理整顿。
套改词语等行为将“叫停”
据悉,《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有望于近期正式颁布实施,从此套改成语等行为将“叫停”。该《办法》除了规定国家机关应以普通话和规范汉字为公务用语用字之外,对广告用语的规定较为详细,包括广告应当以普通话、规范汉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不得使用繁体字和已经废止的异体字、简化字;不得滥用同音字、谐音字篡改成语、词语。广告用语用字违反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除了规范广告用语以外,《办法》还对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标牌、地名、公共场所、企业和商品名称等用语用字进行规范,明确应当使用规范汉字。
新余市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他们将以《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有望于近期正式颁布实施为契机,开展一次清理整顿广告、店招不规范用语行动,对于擅自取怪异店名的店铺,执法人员将下发整改通知书,对于拒不整改的还将进一步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