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短文,是一段真实历史的回顾,所涉及的事件、时间、人物、议案、决议等,均已载入史册,有据可查。现在,让我们回到27年前。
1983年5月19日下午,开封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邵球的办公桌上,摆放着市政府刚刚送来的《关于提请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命名菊花为“市花”和确定“菊花花会”会期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邵主任阅后批示:“速送各副主任,建议将该议案列入第十七次常委会议程,审议并作出相应决议。”
菊花是我国十大名花之一,已有3000多年的栽培史,历代文人咏菊、赞菊的诗篇脍炙人口,经久不衰。菊花品种繁多,花形优美,尤其是它那“不畏风霜向晚欺,独开众卉已凋时”、“宁可抢秀枝上老,不随黄叶舞秋风”迎寒吐蕊、傲霜怒放的性格,历来被人们称赞。
基于菊花在我市的栽培历史和现状,市政府在《议案》中认为:把菊花作为“市花”,重现“花海人潮漫古都”的景色,是时代的要求,人民的愿望。把每年10月25日至11月25日,定为“菊花花会”会期,对于美化城市、净化环境、陶冶情操,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及发展旅游事业,都有十分积极的作用。为此,特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命名菊花为“市花”和确定“菊花花会”会期。1983年5月25日至27日,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在汴京饭店会议厅举行。经过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命名菊花为开封市“市花”的决议》,每年10月25日至11月25日举办“菊花花会”。
从1983年至今,我市已成功举办了28届菊花花会,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结出让人惊喜的硕果。如今,菊花成了开封的“金色名片”,菊会成了“旅游王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