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河工商接到一起企业由于延迟注册商标而险些造成损失的反映。
日前,工商宁河分局接到反映了解到,位于宁河县内七里海镇的“美耐尔散热器厂”在企业设立之初,没有及时申请为注册商标。近期在申请商标时发现,辖区内另一企业“福泰散热器厂”已于2005年成功注册“美耐尔”商标,但对方并无过错。
按照商标注册在先原则,美耐尔散热器厂不但无法申请注册“美耐尔”商标,而且福泰散热器厂的“美耐尔”商标,一旦申请成为著名商标,“美耐尔散热器厂”的商号将被视为侵权,导致无法继续使用,势必给企业的未来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为避免给企业的发展埋下不必要的隐患,工商宁河分局积极进行沟通调解,终于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目前“美耐尔”散热器厂已变更字号,并正在及时申办注册商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