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名花园山庄广场都得名副其实
“山庄”必须依山而建,“花园”必须绿化率达35%以上,“广场”则必须有2000平方米以上的室外整块公共活动场地……前天,中国南京网发布《南京市道路、住宅区和建筑物命名管理办法》,今年3月1日起,我市将对近些年来道路、住宅以及建筑物中带有大量“名称乱象”进行规范。
绿化率35%以上才能叫花园
办法规定,今后凡是想起名为“花园”、“花苑”有了前提条件,那就是:具有相当的人工景点和一定的绿地,典雅秀丽,绿化率达35%以上的住宅区。如果新楼盘想命名为“广场”,那必须有宽阔的公共场地,占地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或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室外整块公共活动场地在2000平方米以上,并具有商用、办公、娱乐、居住等多功能、综合性大型建筑(群)。主城区内项目命名“广场”可适当降低占地面积或建筑面积标准,但占地面积最低不得低于1万平方米。
想以“城”为楼盘名?那必须具有居住、商业、办公、娱乐等综合性多功能的大型建筑群。以居住为主的,明城墙内占地面积在6万平方米以上或城郊占地面积在20万平方米以上;以商贸为主的,明城墙内占地面积在4万平方米以上或城郊占地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而如果想叫“山庄”的话,应该依山而建,绿化率在45%以上,容积率小于0.5,建筑覆盖率小于25%,有一定的园林景观、环境优雅的低密度高级住宅区。
新地名不得使用帝王称谓
今后所命名的住宅区和建筑物名称应与其使用性质及规模相符,一般不得冠以“国际”、“世界”、“亚洲”、“中国”、“中华”、“中央”、“全国”、“江苏”、“南京”等词语。如需使用,必须具有特定产业功能,并应征得国家、省、市相应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使用“南京”等词语为专名的,须经市政府批准后方可命名。
作为六朝古都,南京的道路、住宅以及一些建筑物还喜欢“皇家感觉”。本次出台的文件规定:如无明确历史史实,新地名不得使用帝王的称谓、官衔、职位等词语。通名前不得使用“皇、帝、御”等带有封建王权色彩的修饰词。
此外,住宅区、建筑物也不得使用“国、邦、郡、州、市、区、镇”等行政区域通名和“岛、洲、湾、海、湖、门”等名实不符、易产生歧义的词语作通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