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代的统治者非常重视文字的规范化工作,宣帝时征召张敞等续《仓颉篇》,平帝时曾召集通晓文字学的百余名学者在未央宫里讲文字,章帝时召集诸生、博士大会白虎观,“讲议五经同异”(五经:即五部儒家经典,指易、书、诗、礼、春秋)等。
汉代通行的文字是隶书。隶书早在六国时期就已萌芽,通行于秦汉两代。秦隶称为古隶,汉隶称为今隶。今隶是从古隶演变来的。隶书名称的由来,说法不一。多认为造隶书的人或使用隶书的人是徒隶,
因而得名(徒隶:一说指服劳役的犯人,即刑徒;一说指衙役或狱卒)。汉代称秦以前的文字为古文,也特指许慎《说文解字》里的古文;称当时通行的隶书为今文。从小篆到隶书,汉字的形体发生了根本的变化,文字学上叫“隶变”。隶变结束了古文字时代,开始了今文字时代。隶书突破了古文字的象形性质,奠定了方块汉字的基础,是古文字与今文字的水分岭。隶变体现了简化的原则,使汉字简易好写了,书写速度加快了。但是由于形体变化、笔画减少,有些字的本义看不出来了,依据隶书分析汉字的结构、探求汉字的本义及读音都相对困难了。因而有人在讲解经书字词章句时,常有讲错的情况。
汉代儒生讲五经的有“古文学”和“今文学”两大派。两派互相排斥。许慎,字叔重,东汉汝南召陵人,博通五经,属于古文学派,人们称赞他“五经无双许叔重”。汉代的今文经是用隶书写的。由于字的形体、结构变化太大,没有了象形的特征,有的字已看不出本义了,这就难免有误解经文本义的现象。为便于通过分析字形而讲解字义,以避免一些俗儒在解释经文时穿凿附会,而求得经文正解,许慎对小篆进行了系统的研究和整理,编纂了以小篆为正体的《说文解字》,重新规范小篆的形、音、义。他在《说文解字·序》中说自己编《说文》是“遵修旧文而不穿凿”,“叙篆文,合以古籀”。《说文》收小篆正体9353个,籀文、古文及其他异体1000多个,附于正体之后。这种编排,也具有规范的性质。对后世字典的编排,具有借鉴作用。
汉代,由于隶书已上升为主体文字,自身也需要有规范标准。熹平四年,蔡邕“以经籍去圣久远,文字多谬,俗儒穿凿附会,疑误后学”④为由,上奏皇帝请求正定六经文字。于是政府组织力量,用当时通行的八分隶书,刻《周易》等七种经书于石碑上,立于太学门外,作为隶书的规范标准,引起很大的社会反响,人们纷纷前往观看摹写,规范汉字的作用非常明显。以石经作为文字规范的标准,效果稳定而持久。这是我国历史上首次碑刻经书,后世多有石经问世,作用大体相同。
3、唐代的汉字规范
楷书萌芽于西汉,东汉末年渐趋成熟,盛行于六朝之后。“楷”即法式的意思。楷书又叫正书、真书,是由汉隶演变来的,是汉隶的简化。东汉末年,产生了草书,草书是书写快速的草体,分两类,一类从汉隶发展而来,叫草隶,也叫章草,汉隶演变成楷书,也是受到了草隶的影响;另一类是从楷书发展来的,叫今草或狂草。唐代开始,狂草写法更加随意,不易辨认,只有书法艺术价值,却没有了实用价值。楷书,写起来比隶书简便,又比草书整齐,至今仍然是通行的字体。
从东汉末年,经过魏晋南北朝,到隋唐统一,历时近四百年,其间战争频仍,社会动乱,文字的使用也相当混乱,字体、字形相对无定,俗体字、异体字数目繁多,经典文字也失去了统一的规范,对士人读经以及国家颁布政令都有不便,所以隋唐结束战乱,国家统一以后,文字的规范问题,就提到日程上来了。
唐代的汉字规范工作主要表现在“字样”之书的刊行上。
唐代刊行字书,做法与汉代相似,也是围绕刊正经书典籍进行的。刊行字书的目的都在于正字。唐代的字书很多,其中对文字规范影响最大的就要数颜师古的<字样》一书和颜元孙的《干禄字书》了。 [本文共有 8 页,当前是第 2 页] <<上一页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