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有的字造成意义相混。特别是《二简》字,如:“龄”简化成“令”,造成“军龄”、“军令”不分;由于在《简化字总表》中,“像”作“象”,《二简》中“雕”简化成“刁”,那么人们在看到“老王刁象”几个字时,由于弄不清“刁”字是动词还是形容词,“象”是指动物大象,还是指老王的形像,因而会产生理解上的困难。字形和字义都存在容易相混的现象,这就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社会用字的混乱。
这些缺点的产生与当时的条件和指导思想有关,那时希望汉字简化得越少越好,有些急于求成,没有很好地把握“约定俗成,稳步前进”的原则,《二简》仓促公布,造成了失误。但成绩还是主要的,我们对汉字简化工作应该采取实事求是和客观公正的态度。
(四)中国未来的汉字简化
1986年1月,在北京召开的“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明确宣布:从长远看,汉字不能不简化,但今后对于汉字的简化,应持谨慎的态度,在一个时期内使汉字的形体保持相对稳定,以利社会应用。
1986年6月24日,国务院在批转国家语委《关于废止〈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和纠正社会用字混乱现象的请示》的通知中也指出:“今后,对汉字的简化应持谨慎态度,使汉字的形体在一个时期内保持相对稳定,以利于社会应用。”针对以上精神,原国家语委主任陈章太先生说,这“并不是说今后不再简化了,因为:(1)中国已公布的《汉字简化方案》和编印的《简化字总表》中少数字简化得不太合适,经过一个时期的使用,证明需要修改。过去汉字简化中还留有一些“尾巴”如《简化字总表》中的一些字只简化了整个字的偏旁部分,而没有简化这些字的其他繁难部分,这一工作需要“收尾”。已废止的《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中的有些简化字还是不错的,很受群众欢迎,至今还在社会上继续流行,这些字应该适当加以承认。……(2)现行汉字中还有一些使用频率高笔画繁的字没有简化,这不符合社会和科技的实际需要。……(3)人们自发简化的字,少数简化得合理并已约定俗成和社会化了的,经过认真研究后应当在适当的时候予以肯定。
不过可以预料,未来较长时期内,中国现行汉字的形体必将保持相对的稳定。汉字简化一定不会太快太多,已有的简化汉字在适当的时候经过一次谨慎、认真的修订和少量补充之后,将会稳定下来,中国的汉字简化也将告一段落。”
为了完成陈章太先生上面提到的汉字简化工作的遗留任务,还需要我们继续做大量的研究工作,以便把汉字规范化工作完成得更好,使它能够适应时代的需要,适应两个文明建设的需要。
附注:
①《荀子·解蔽》。 ②章太炎《造字缘起说》。 ③许慎《说文解字·序》。 ④《后汉书·蔡邕传》。 ⑤史鉴《颜师古的语文规范实践》,《语文建设》,1995年11期。 ⑥刘福根《传统语言文字规范理论与实践初探》,《语文研究》,2000年2期。 ⑦同⑥。 [本文共有 8 页,当前是第 8 页] <<上一页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