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名被拒绝可提行政复议 建议尽快制定《姓名与户籍法》
本报11月9日刊出“我的名字谁做主”一文,并刊登了读者与网友的观点后,在读者中引起了反响。起什么名字到底谁说了算?
升辉律师事务所沈腾律师表示,我国目前没有相关户籍姓名的规定,但为了人口的管理、调配、治安等需要,应尽快制定适应我国国情的《姓名与户籍法》。
沈律师认为,公民在起名时应遵从下列原则,即不使用我国组织机构的名称、不使用联合国和其他国家机构的名称,不使用违反我国公序良俗的名称,不使用带有恶意损害国家和他人利益的名称及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名称。除此之外,公安机关应予以注册。公安机关认为不能注册户籍的姓名,应当给予书面行政决定。对决定不服的公民也有权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 |